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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的认定需要经过法医鉴定,轻伤属于比较严重的损伤。一般的面部创伤属于轻微伤。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面部单个创口长度7cm构成轻伤一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 5.2.3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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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创口4.5厘米构成轻伤,其他部位不构成轻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通过出院证明书看,不构成轻伤二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轻伤二级标准: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g)眼睑缺损。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p)舌缺损。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颧骨骨折。
根据2014年新的伤情鉴定标准,你的伤口的长度决定了是轻微伤,轻伤。 下面是伤情标准: 5.2面部、耳廓损伤 5.2.1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 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 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 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 10.0cm2 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 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 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 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 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 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 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 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 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 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 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 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 15%以上。 )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 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颧骨骨折。 5.2.5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 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 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 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 1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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