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其权力,而且还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复议申请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0日内,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提出申请延长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对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 1.法定期限被耽误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 2.提出复议申请必须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 3.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复议期限超过1年的,不能再申请复议。耽误法定期限后申请复议的,是否受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行政复议处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