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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等。办理时间和费用: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
政策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等。办理时间和费用: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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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线上查询:
办理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办理条件:成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本市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包括成都所有用人单位。
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依据:①《关于妥善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2号)第一条1999年9月28日②《成都市劳动局、成都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解决成都市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发[2000]154号)第一条200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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