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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成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本市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包括成都所有用人单位。办理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
答:根据成劳社发〔2006〕91号《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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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办理流程: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和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院总结等材料,每月1-10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根据规定,符合二胎生育险报销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生育保险申报程序如下:一、生育保险申报缴费;二、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在这两个步骤中,因各地的情况不相同,所以所需填写的资料也不尽相同,应以当地社保局为准。一、生育保险申报缴费(一)、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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