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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
产假是国家规定的98天和地方规定的30天共计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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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给予以下报酬:(1)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2)男性享受10天护理假的夫妇异地生活的,护理假期为20天。员工在预付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2010年,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位于前六位的分别是淮南45856元、淮北43013元、马鞍山42954元、合肥39292元、铜陵36633元和芜湖36591元,这6个市平均工资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11个市平均工资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位于后四位的分别是阜阳26273元、六安27088元、亳州27672元、安庆27986元。17个市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淮南是最低的阜阳的1.75倍,年平均工资相差195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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