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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主要是指如下六个方面: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比如修建军事设施,外国使领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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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具体包括:1、享受安全、健康、环保的公共环境,2、社区文明生活权,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4、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5、体育、旅游等项目;6、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7、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宅;8、其它公用事业项目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主要指以下六个方面:(一)国防和外交需求,如建设军事设施、外国使馆等。(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如水电站、道路、铁路、水库等。(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灾害防治、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共事业等公共事业需求,如修理学校、修理医院、水源地保护等。(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求,如经济适用室、廉租室、公租室等。(五)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组织实施的危险住宅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区需要改建旧城区的现在流行的小屋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属于这一类。(六)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需求。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各地为了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征用土地进行城市建设,征用的土地用于商社建设,也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那么,关于征用土地的公共利益问题,答这里,了解更多信息,进行搜索。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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