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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直接和公司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赔偿和各项补助,如交通费、护理费什么的。 公司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领取之后,你要请公司给你开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
工伤事故经设区社保局已认定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的,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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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基金支付,也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等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的费用,一般是改变原结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人支付。 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 鉴定后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可以在初次鉴定满1年后申请复查鉴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该结论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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