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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4、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2、中国合法公民;3、指定医院就医;4、报销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5、累计年度报销最高额度不能超过2万元;6、就医凭证;7、医保交纳20年,退休可享受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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