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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你们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登记在A名下,但应认定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法律规定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发生纠纷时,应当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合理划分共有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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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2、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你们购买的应当属于回迁安置房),没有产权就不能裁判归谁所有,法院只宜判决给一方居住,待房产证取得以后再做处理。 也可能将该房产的居住权裁判给一方,居住房屋的一方给付另一方现金,并判决将来能够办理房产证时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居住房屋的一方(还应当包括你们装修该房产时谁的投入较大,而且投入的精力较多,也是争取补偿的一个方面); 3、对于怎样支付给对方补偿,应当按照该房屋的现价值以及当初你们俩共同的出资比例予以解决; 现价值的评定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协商处理,协商居住房屋一方支付给另一方具体金额;第二,双方共同竞价,出资高的一方拥有该房的居住权,然后根据出资比例给付另一方补偿;第三,就是双方申请法院聘请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的价格,以及当初你们出资的比例进行裁决; 以上几种方法当中,以双方协商最能够和谐处理。由评估机构估价然后进行分割,是最公平的处理方式; 4、对于法院的裁判,法律规定可以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或者抚养子女一方或者女方的利益; 如果你想争取该房屋的居住权,那么你可以证明没有其他住处,而且工作和生活在该城市,以及有利于将来接回孩子进行探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等; 而且你可以举证对方现在在部队,暂时也不能居住该房,而且你对该房的后来的装修以及投入,从情感上以及投入上对该房产有更大的精神寄托; 以这些不成文的理由看是否获得法官按照自由裁量权对你的倾斜,如果对你倾斜,那么裁判为你居住的几率较大;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方是现役军人,这也是一个筹码,所以,就看你们所说的情况哪一方能够打动法官的自由裁量的平衡; 5、如果裁判为对方居住该房,那么法官会在裁判的同时,要求对方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给付义务,如果不支付,你可以向对方财产所在地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这样还是较为困难,因为对方在部队,对你的执行较为不利,所以本律师还是建议你们协商解决该问题,协商好以后,那么一方支付对方补偿时鉴定协议这样更能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
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按共同处理。同居期间,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处理;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除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外,应当共同处理。
(1)双方当事人在恋爱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置房屋的,在分割房屋时既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亦不能仅凭房产证确定的共同共有性质等额均分,而应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分配。(2)房屋共有人通过协议约定,一方将房屋的所有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另一方;但该协议签订后,双方并未按照约定将房产过户,此时财产权并未发生转移,无偿赠与的一方可以将该赠与撤销。3、恋爱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应考虑双方实际出资进行分割——卢某诉庞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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