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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书写...
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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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争得孩子的抚养权4点要求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等原因的除外;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其由谁抚养,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准许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除适用几个原则外,还要多方收集证据,让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离婚案件中备受关注的东西,那么离婚时男方该怎么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一般而言,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概率大些,但是男方还是很有机会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可以作如下说明,欢迎大家浏览。诉讼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3、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其他方面:1、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2、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3、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5、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不能协商解决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另外,父母其中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应按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男方为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证明自己是能够给孩子带来较好的成长环境,并且能够和女方进行对比,体现优势。总之,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就越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 孩子抚养权该怎么争取? 女方怎么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在与离婚之诉一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人尽管未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但是是法院审理的抚养法律关系中的抚养费的权利人,故而是具有抚育费给付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抚育费的资格。否决其具有原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被抚养人依法获得的民事权利,国家剥夺其司法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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