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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八条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
1、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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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清退股东需要和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要清退股东需要和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冒名出资情形下一般认定实际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不能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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