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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法律上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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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您参考以下几点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问题解释如下: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针对您的情况,2008年一月一日就应签订书面合同,自2008年二月开始依据第一款计算双倍工资,计算至2001年12月总计共11个月。自2009年开始,未签订书面合同,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第二款支付双倍工资,一直计算到2010年3月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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