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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
自行车撞汽车责任由交警勘查现场后来认定。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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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自行车不是故意撞汽车一方的,汽车车主都应承担责任,只是因故意或过失的程度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而已。
自行车撞到汽车侧面的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如果自行车一方不存在违章行为,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事故的全部责任由汽车一方承担。 二、如果双方都存在违章行为,都存在过错的,则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三、如果汽车一方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汽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剩下的主要责任由自行车一方承担。 三、如果双方都不存在过错的,则属于意外事故,由小车承担主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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