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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份副本发给当事人。公证处留存公证书原本(签发稿)和一份正本附卷。...
审批事项及拟出具的公证书,应当审核以下内容:(一)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其文书是否真实、合法;(二)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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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受理通知单应记明:申请人的姓名(名称)、申请公证的事项、申请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受理日期及承办人。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代表人)应在受理通知单回执上签名。
申办公证,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
公证处应当建立分类登记制度。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当事人姓名(名称)、代理人(代表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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