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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
没有购买社保,发生工伤,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不,不是这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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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交社保,发生工伤的由基金先行支付,后工伤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根据《根据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发生工伤事故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依您说的情况,建议您和单位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您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经治疗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支付。
单位未交社保,发生工伤的由基金先行支付,后工伤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根据《根据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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