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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
企业年金基金包括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和投资运营收入。企业年金基金的财产仅限于国内投资,包括银行存款、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企业年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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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二十五条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将惠及全疆近8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由之前的2083元涨至2298元,人均每月增加215元。新疆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的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倾斜调整并举的方式,在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以及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倾斜调整,适当提高倾斜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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