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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时间和范围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2016年7-9月份完成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以及缴存额的调整工...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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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通知发布之前,以北京市为例,市民要想以租房为由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等文件。之前“让公积金用于租房”,看似很美好,但实际遭遇的障碍很多。 首先是手续繁杂、要办理支付房租手续,公积金提取新政2018涉及本单位以及税务、房地产交易登记等多个部门。很多地方的登记又不提供电子记录,需要申请人来回跑、递交材料。 其次,提取公积金,就要提交租金发票和税金发票,由于很多房东并没有缴纳税金,这也让大量出租屋成了“黑户”。此外,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过严,要求租金必须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因此,此前的公积金提取对于租房者来说基本属于“镜中月水中花”。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标准的建议》,自4月1日起,职工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的,最高提取额度由每人500元/月调整为每人100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并实行分段计算,即4月1日前额度标准按每人500元/月,之后按每人1000元/月确定。以每户家庭2人计算,每年最多可提取住房公积金2.4万元。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08]2号)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务型公司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劳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单位还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非在编(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外,单位可以为本单位农业户口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依据08年上述规定,农业户口的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需要看一下09年有没有新的规定,这个月末应该会出台09年度的规定。规定中的“应”理解为强制;“可以”理解为非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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