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
一、公司全称: 二、公司住址: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公司股东:于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 当隐名股东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 2.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隐名股东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以他人名义投资,那么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将会被认定为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并且无法保护该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东人数,而是指代表的表决权。
根据你的提问,股东在企业的不同职务股东的身份证明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股东的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法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人已浏览
42人已浏览
1,601人已浏览
1,2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