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钢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同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
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钢结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来执行,有一些细节还是非常值得大家关注的: 建设钢结构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分部(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钢筋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要:预防钢筋间距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歪斜不齐的措施1)箍筋要通过计算确定只数和间距,摆箍筋时应先在通长纵筋上划线,然后按线距摆开 分部(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更名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并推行。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期、供冷期;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应该由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