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公断和裁决的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那么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仲裁法院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情节复杂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事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明确,可以就此部分先行裁决。因此,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为45天,最长不得超过60天。请示批准、工作鉴定、当事人因故无法参加仲裁活动、妨碍其他仲裁事件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期限的中止,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报告审查同意。仲裁期限中止不得计入仲裁事件的时效。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有两类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一是小额诉讼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5、国家对相关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2,330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