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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后净身出户,户口没有地方挂,有两种办法处理:一是留在原处,即使离婚也可以不迁走户口,只要你不想迁,就没有人能强迫你迁走。二是把户口...
婚前购房如何处理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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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在还贷期间,中途是不能加名的,因为加名是需要银行同意的。。。 因为银行已经将你贷款购房的所有资料,存挡保存,在你没有还清房贷前,银行也是不会同意你加名的。 因为一旦加名房贷就成了共有人共同还贷,银行也会有麻烦恼的。 要加名只有将房贷还清后,取出房产证,就可以用赠与的方式进行加名了。 如果你老婆不放,你可以写好房产加名的协议书,再去公证处进证一下,获得公证书,交你老老婆保管。这样就有法律效力了,只等房产证到手,就去加名。
1、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2、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在其头脑清醒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通过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履行赔偿。
来信涉及时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处理问题。《》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房屋系张某婚前所购,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所以,房屋是张某的。同时,房屋是张某向银行贷款购买的,其婚前仅出资首付款,婚后才将其余房款还清。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张某婚后还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较购买时有较大幅度上涨。张某应结合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给予李某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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