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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如果发现因楼上装修导致自己房屋或财产受损(如漏水、裂缝、家具家电被损害等),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调解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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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时,相邻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改造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物业维修、更新、改造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一、物业改变公共场所用途的业主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去当地房管局物管科反应和维权的。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首先,应对损失的客观情况第一时间给予证据保全(如拍照、摄像等),并找到损失的价值计算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其次,应对漏点及致漏设备设施第一时间给予证据保全(如拍照、摄像等);第三,尽快收集致漏设备设施所有权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或名称、住址等);第四,及时整理事发时及事发后与相关单位或人员的沟通记录及相关证据(录音、录像或其他书面文件),并确保证据的真实、客观;最后,如损失较大或受损住户较多,请第一时间携带以上资料咨询物业专业律师,以便及时客观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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