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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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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之后,未成年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会恢复,但是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一定会恢复。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该支付生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我国因
一般来说,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①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必须得到养父母的同意。就收养方而言,养育子女成年后,可以得到养育子女的同意;养育子女尚未成年时,必须经养育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育子女具有识别能力的,还必须征得自己的同意。②当事人必须妥善处理财产和生活问题,没有争议。取消收养协议达成后,可到公证处公证或民政局办理取消登记。(二)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另一方不同意的,或者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上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办理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调解当事人,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收养关系,保护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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