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单位赔偿;如果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则仍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治疗工伤期...
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单位赔偿;如果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则仍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治疗工伤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还颁布了《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文件明确指出:“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也就是说,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并行不悖的,基于《侵权责任法》主张民事赔偿,按照《工行保险条例》申请工伤保险,法律适用并未形成竞合,二者可以兼得。职工获得民事赔偿后,依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支付的待遇标准由工伤部门依法予以核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的待遇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