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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所签署的协议约定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协议约定内容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是有法律效力的。《》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协议是公证处在日常公证实践过程中经常办理的公证事项,其是指哈尔滨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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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所签署的协议约定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协议约定内容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是有法律效力的。《》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协议是公证处在日常公证实践过程中经常办理的公证事项,其是指哈尔滨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协议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2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必须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也不是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定生效要件,只要夫妻之间的书面财产约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都是有效的,只不过没有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容易产生纠纷,有可能夫妻一方会因为各种原因否认,这样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双方举证质证后综合确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从预防纠纷的角度,提醒当事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1、有效。 2、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双方签定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离婚协议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也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 3、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讲,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 4、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对协议内容反悔的,即使已经办理公证,法院还是会认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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