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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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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一般计算公式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天数。受害人工资分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形分别确定:A.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有纳税凭证、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的合法证明B.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①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应指受诉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应以产业分类标准、同一行业社会评价标准判断)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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