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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过低,直接导致的后果是,一些人对生命的践踏和漠视。企业是市场利益主体,心中自有一本经济帐。由于矿工“命贱”,一些不法矿主...
丧葬费法定标准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标准(不到三万元),死亡赔偿金如果死者不到六十岁的,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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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09]47号)(从2004年10月1目起,离休人员病故的,发给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休费的抚恤金。 计发办法: (一)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离休费为基数许发。基本离休费为本人离休时计发的基本离休费和本人离体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休费之和。 (二)2004年10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已死亡,并按鲁劳发[1993]343号文件规定领取了一次性抚恤金的,应按本通知上述规定标准和计发办法重新计算离休人员死亡时的一次性抚恤金,差额部分应予发。 三、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及应补发的差额部分所需费用,已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
丧葬费法定标准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标准(法定标准为两万五千元),死亡赔偿金如果死者不到六十岁的,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年计(两标准现在每年分别为23236元和6143元,超过60岁每超过一岁减少一年,最少按五年计),其他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视情况酌情计。如有疑问可一对一咨询,如认可回复,请给予以评价,并采纳答案。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三、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一)丧葬费按600元一次性发给。(二)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三)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市区内的(含开发区、乡镇)的,每人每月补助110元,另发给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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