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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那里找一下人,是可以更改名字的。在拆迁开始后,房产部门已经将房产证灭籍了。只有动迁协议上有原来产权人的名字,找找人将它该了,以后可以...
没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必须先到有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去申请裁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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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无法达成补偿和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由征地批准机关来进行裁决,对裁决的内容被征地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是违法的。 2、如果遇到此类问题,被征地人需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甚至可以报警来维护自身权益,另外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给予拆迁补偿并安置,另外可以要求其赔偿因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
这里要进行区分。如果被拆迁人已经和拆迁人签定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拆迁人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被拆迁人就要进行补偿; 若不搬走的,拆迁人有权人要求被拆迁人搬走,并拆除房屋。若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那么情况就不同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拆迁房屋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在没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搬迁。 但是若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一直就补偿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被拆迁人就不可以一直不搬迁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因此在补偿一直谈不拢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作出补偿决定,继而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强制拆除房屋。
房子拆迁的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是补偿给产权人的,产权置换是按房子面积计算。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以后房产证也没有加名,离婚的时候不会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可以要求补偿房产的增值部分。拆迁只补偿产权人。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或者婚后增加了名字,属于共同所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拆迁的时候也可以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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