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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产证上有爷爷的名字,爷爷过世,关于爷爷的部分产生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与奶奶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划分的问题,分出一半属于奶奶个人财产,二是剩下...
房产是您爷爷的名字,但是如果是爷爷奶奶的父亲共同财产的话,房子有一半的份额是您奶奶的,另一半是您爷爷的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因为您爷爷没有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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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房子是不是遗产,哪些部分是遗产.其次,要搞清楚那些人享有继承权,只有享有继承权的人才可以分得遗产.因此,你爷爷的遗产继承人应当是他的配偶和子女,也就是你大伯和你父亲(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的话),但你大伯既然已经去世,那你大伯的子女有权利继承你大伯应当继承的那一份(这是代位继承).当然,你家既然在房子里居住了十年,那你有权对房子的管理维护付出的费用要求在房子中扣除,如果你们两家协商不成的话,建议你委托当地的律师帮你解决.
房屋是爷爷奶奶在世期间购买的话,虽然只登记在奶奶一人名下,但也是共同财产,爷爷有一半份额。 爷爷去世后,属于爷爷一半的房产成为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爷爷所有的子女和奶奶按照人数平均继承分割。 因此奶奶将房屋过户到姑姑一人名下属于无权处分,爷爷其他子女可以要求继承遗产。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可以过户,但有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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