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有规定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 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了撤销裁决之外,也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
当事人对除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应当在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裁决书,依法审理并判决处理。这种情况不应当到中级法院去,此举违反法律程序,你可仔细看看裁决书最后给双方的不服裁决15日到长安区法院还是西安市中级法院起诉?依此来判断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 如果裁决书已经生效,对方可直接向中级法院申诉,但是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
如若不服劳动争议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的处理方式: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原则。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均按普通程序进行,即进行通知当事人有关情况、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调查取证,开庭。开庭时宣布审判人员名单及法庭纪律,询问是否请求回避。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0人已浏览
1,501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