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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婚姻当中存在小孩抚养问题,在离婚当中,对于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
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宗旨判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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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是有一定参考标准的,不能过低或者过高。离婚苏州抚养费标准是一方月收入的30%,如果是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则原则上不得超过50%。至于具体数额,双方可以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物价指数及收入情况等,协商解决。
通过诉讼解决抚养费纠纷是目前最直接有效的法律手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抚养费纠纷。起诉监护权纠纷的,应当向被告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这里对原告所在地法院的起诉仅限于多名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情况。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上,原告应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子女抚养费支出明细和支付人、对方支出少或不愿意支出抚养费的相关证据;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并详细列出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给当事人,一份备案。4、当事人履行必要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后,立案庭应当在七天内办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如有困难,可在预付款期间向我院提出减、缓、免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未经批准仍不提前交的,我院将裁定自动撤诉。6、立案手续完成后,案件由法院开庭,当事人应当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由此可见,抚养费纠纷案件可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是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二是由未成年子女向父母一方或双方提出额外的抚养费要求。 对于因前者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的,应由未成年人的父或母一方向对方提起诉讼,未成年人作为法院最终裁决结果的受益人,应为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因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不便参加诉讼,因此可以不追加未成年子女为此类抚养费纠纷案件中的第三人而通知其参加诉讼。抚养子女,即便是在父母离婚后,都是父母共同应尽的法律义务。由子女的父母作为抚养费纠纷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正是体现了这种对子女共同抚养的精神。 若以子女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给付或增加抚养费,则不能体现这种父母对子女共同的抚养义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而且只能由父或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对方提出诉讼,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由此可见,协议离婚抚养费变更这肯定是受法律支持的,但是变更抚养费必须要有确切的事实摆在面前的,而且要求对抚养费变更的不一定就是实质抚养孩子的一方,每个月按时支付抚养费是建立在工作特别稳定的情况下,假如说企业突然倒闭或者自己罹患重病了,抚养费适当的减少这完全是符合人伦基本常情的。 延伸阅读: 离婚后户口分户如何处理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2020新婚姻法年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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