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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均应当认定为工伤,与是否住院治疗无关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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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待劳动仲裁的结果出来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单位的财物。
十级工伤的赔偿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12个月的工资,前两项是社保支付(当然,前提是交过工伤保险,如果没交工伤保险,全部是公司支付),后一项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支付的。另外,你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都是可以要求的,此外,在工伤期间,薪资待遇是不变的,不能因为你是工伤没上班就降低你的工资的。
具体赔偿应当在伤者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病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按照伤残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者的个人工资、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以上条件不明确的情况下无法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建议伤残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拨打12333咨询所在地的补偿标准后自行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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