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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1年4月30日的新政策。从五月一日起: 1,北京籍的家庭如果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屋(无论是公房还是保障房,只要在北京房屋管理局能查到,说明已经备案,拥有合法产权),那么还可以再购买一套住宅(不包含商业立项和小产权的房屋)。 2,如果该家庭名下已经拥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则没有购买住宅的名额了(无论是公房还是保障房,只要在北京房屋管理局能查到就算不包含商业立项和小产权的房屋) 以家庭为单位,你母亲没有购房资格了。
最新购房政策中的限购范围: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也就是说,北京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的、非北京户籍的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家庭,能且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这就对外地户口在京购房做出了只能购买一套住房的限制。
北京现行房贷政策核心内容: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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