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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分公司转让后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和其他一切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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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转、受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约定,r在协议中明确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r但是,该约定仅在转、受双方生效,r对公司外部的债权人来说是不发生效力的,r公司外部的债权人仍然只会找到公司来主张债权。r这样,对受让方是非常不利的,r公司欠别人的钱,别人回来向公司要,r别人欠公司的钱,有可能被转让方要走了。r容易引发后续的矛盾,望三思
如果双方在转让过程中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债权人也同意债务转让,那么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转让前需要清偿债务。最重要的是债权人的同意。 未清偿债务转让的,由转让合并后存续或新成立的公司承担债务。由于法律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继承。 由此可见,无论是转让还是合并,其债务关系都不会消失,而是会转移到新的主体上。
变更登记后,公司转让、分立、合并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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