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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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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看你是在什么阶段取保的,如果是在侦查阶段那可能得三个月以后才判,如果是在法院一般是一个半月。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在此期间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区别情形变更强制措施,予以监视居住或逮捕;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取保候审期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所以,取保候审是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开始,结束于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变更或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时。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没什么事的会给你结案通知书,交了保证金的退钱给你。按公安说的办手续去吧,记得叫公安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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