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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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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是没有统一时间的。 2、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就需要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也就是说,具体的缴纳时间是以取保候审的时间来定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 当强制措施发生变更或取消时,保证金将全部退还。可以直接向办案机关申请。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或者《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间,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犯罪嫌疑人。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查,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退还保证金决定书》。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保证金后,应当通知指定银行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不超过十二个月。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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