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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也应当是夫妻共有的;如果这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就归...
房子在谁的名下,你们的房子是何时在的, 这涉及继承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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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子在谁的名下,丈夫是有义务抚养孩子,同时给妻子生活费的,如果要离婚,可以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可以就这些婚后问题进行协商,但是如果约定男方不抚养孩子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协议的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是存在向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倾斜的情况,还有一些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孩子多大了呢,结婚有多久了,直接转为一对一跟我沟通,将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购买房改房时,一般都会参考职工的工龄、职务、级别等因素,价格会比市场价要少很多,具有很强的福利色彩,而且一般都会登记在职工的名下。你所说的房屋就属于这样的情况,登记在你公公的名下。虽然当时是由你们出资购买的,但是如果认定为你们的共同财产的话,会损害你公公的财产权益,也与国家相关的房改政策规定不符。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这套房屋不能认定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不能对此进行分割,你也不能主张该套房屋归你所有。至于你们当时购买房屋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你可以要求你公公偿还这笔借款。
结婚买房子写谁名并不一定就是谁的。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双方购买房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因此房产并不是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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