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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所谓电子邮件,是人们直接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来发送、传输、接收的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的总称。电子邮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成为法定证据必须经过...
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电子邮件如果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证据的合法性是指:1、该证据符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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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的鉴定得由具有合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电子邮件鉴定主要涉及邮箱IP地址的确认,邮件发送或接受的真实性,邮件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它们被篡改的几率等。可是,即使鉴定能够对邮箱IP地址进行确认,对邮件发送或接受的真实性,邮件内容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并作出难以被篡改的结论,邮箱的归属问题仍需要被证明,因为邮箱只有发生在纠纷的双方之间或者关联方之间,对于待证事实才有证明作用。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电子邮件属于电子数据,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电子邮件可以成为合同。 通过电子邮件订立合同是计算机网络发展带来的新生事物,它可使当事人订立合同意思表达更加丰富、直观、明确,且不再受地域、距离的限制,安全、快捷、高效。 在实践中,因电子邮件订立合同所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由此可见,电子邮件已成为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的一种法定形式,其效力受法律保护,从而消除了一些当事人认为电子邮件往来不是正式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错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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