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通常被称为私募股权投资PE。根据基金的组织结构,可分为公司基金、合同基金和合伙基金,其中合伙基金是目前最常见的基金模式。根...
1、三类股东是典型代持,根据《信托法》的表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同意你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作如下规定: (一)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二)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 (三)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四)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六)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一)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债权人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三)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同样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四)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未履行或者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五)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六)未履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1、基金赎回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携带以下资料直接到直销网点赎回。 2、机构投资者填好赎回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基金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即可。个人投资者提供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基金账户卡;赎回申请表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483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