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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不需要准生证,生育孩子要办理准生证,收养孩子不要办理准生证。收养孩子要符合收养条件才可以收养,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一个孩子,到民政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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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如何上户口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可以的,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符合规定的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山西省境内户籍; (三)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第五条具备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或换发、补发)范围: (一)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二)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之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
《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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