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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小产假期规定。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有15天流产假。尚未到领取准生证的参保人,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
回答广东流产假有什么规定的答案如下: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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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产假相关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30天计划生育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但只适用于广东户籍的男方。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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