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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禁毒法》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
一般来说有事情,还是会通知家属的,尤其是发生重大事情,当然,小事情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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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通知家属,24小时,但如果吸毒人员拒不交代姓名住址,无法通知。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缓刑被撤销后,应当收监执行。如果刑满释放后,二年强制戒毒期限尚未期满的,应当继续执行强制戒毒,直至2年期满为止。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通知书应当自戒毒人员入所之日起5日内发出。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核对戒毒人员身份,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填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健康状况检查表。戒毒人员身体有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移送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和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予接收。《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十五条戒毒人员入所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书面通知其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戒毒人员入所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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