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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内...
通知书应当自戒毒人员入所之日起5日内发出。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核对戒毒人员身份,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填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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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通知家属,24小时,但如果吸毒人员拒不交代姓名住址,无法通知。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强制隔离戒毒分为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吸毒者先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3到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之后转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现在的状况是,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没有明确规定吸毒者家属的知情权,而司法行政机关有一个2013年《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规定,戒毒人员入所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书面通知其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戒毒人员入所之日起5日内发出。也就是说,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不通知家人。但是在2011年《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通话。 第二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探访制度,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 也就是说,戒毒人员仍然可以在入所之后与亲友建立沟通联系,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
贩毒被抓后,应在被抓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无法通知的除外。如果是异地,时间就会增加。如果嫌疑犯没有提供正确的地址,联系方式可能无法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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