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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审批条件及提供材料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审批条件及提供材料1。未满16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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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名字一生只能更改一次。且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未满16周岁的,须由父母代为申请。改名的一般步骤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领取申请表并填写改名理由; 2、到县公安局刑警队开具《无犯罪证明》文件; 3、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4、验查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文件。
可以,年满16周岁的可以自觉去户籍部门更名。 第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第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提醒:改名理由很重要,不然可能会不同意改名,最好能有一个没有余地的改名理由。比如:家族有重名。 第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提醒:证明你曾用过某名,但现在要该名,为何改名等内容.签字盖章. 第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因地域不同可能会有点小差异,总之,理由充分,材料充足。改名只是流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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