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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信息; 2、租赁物的信息; 3、租金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 4、租赁期限; 5、双方各自的权利...
租赁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信息; 2、租赁物的信息; 3、租金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 4、租赁期限; 5、双方各自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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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租赁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的,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产权的性质是不是商用; 2、房屋邻居都是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使用,影响收益; 3、房东应当预留租客的身份证的复印件、联系方式,大致了解租客租赁房屋后的用途,实际情况等,避免投诉,收不到租金等; 4、明确房屋的用途,相关配套费用(水,电,煤气,物业,采暖,装修)等由谁来承担并确认现在的缴费情况; 5、明确房屋押金的退还问题,约定什么情况下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返还; 6、明确房屋租金的约定,付款的时间,租赁的时间,租赁的期限; 7、明确住房修缮责任、房屋出现漏水、室内用品损坏等责任的承担; 8、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续期、终止的约定; 9、约定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信息; 2、租赁物的信息; 3、租金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 4、租赁期限; 5、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6、违约条款与争议解决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在合同书中,确立承诺房租的付款方式,以现金结算或者根据银行转帐的方法(选用银行转帐应写上户名、银行账户),推行按月付款、按季或是年付款等。 2、在合同书中,确立承诺房租付款時间,应当每月的实际日期付款房租。假如承租人在一定缓冲期内沒有按时付款,应付款延迟房租或合同违约金或出租人可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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