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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 2、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
1、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 2、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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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该规定强调同时具备以上所有条件才能成立劳动关系。 同时该通知第二条又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提前通知新单位。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张赔偿损失。而且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现有劳动关系而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只要新单位同意,就没问题。如故意隐瞒,新单位可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1、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 2、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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