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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记在您个人名下的,属于您父母对您的个人赠与,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如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无法取回的。...
如果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女方所有,可以要回;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属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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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女儿也才一个多月大,如果我有一百万,还有一套婚前自己购买的房子,我想把房子留给我女儿,五十万留给我女儿,二十五万留给我老婆,还有二十五万留给我父母.如果我遇不测的话,我想把女儿的五十万和一套房交由我母亲管理,等女儿成人了再还给我女儿.那如果我死的时候我女儿还没成人,我该怎么立遗嘱.回复如下:1、房子留给给女儿,没问题,因为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2、100万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50万给女儿,25万给老婆,25万给父母,是完全可以的。3、10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你只能处分其中的50万,另50万属于你的配偶,你无权处分,即使作出处分,也是无效的。4、把女儿的钱和房子交母亲管理,这样的内容即使出现在遗嘱中,也是无效的,因为,假设您“不测”,女儿的母亲是其监护人,而你的母亲不是。5、遗嘱的订立可以按照以上原则,最好采取公证的办法,但如果在你“不测”之前你反悔,你需要用新的公证的遗嘱方能推翻以前的公证遗嘱。
离婚时嫁妆的处理问题,需要看嫁妆是在什么时候陪送的。 (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 (二)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案 总结来说,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如果您可以通过协商离婚,那么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可以任意约定财产分割,只要你们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即可。如果不能协商,那么要通过诉讼离婚,那么嫁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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