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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10多年的集体土地建造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2024-12-07
在任何所有权属性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和附属设施,若未经所在地政府批准或未按照已审批之用途施工,则属于违章建筑范畴。关于乡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其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依据乡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任何承包土地都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用途的管理有明确规定,政府需对土地的具体用途实施严格管制。涉及改变集体土地用途的一切行为,特别是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并提交建筑规划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对于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对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相关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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