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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如果父母一方有下面九点中任何一点或者几点的有利条件,那么在双方都想争取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则更容易争取到孩子的。第一,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第二,对方有抚养条件而不尽义务的;第三,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第四,子女随己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第五,一方无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第六,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一方生活的;第七,一方收入稳定、而对方收入不稳定且长期离家不回;第八,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的;第九,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但二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是二岁以上,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如果小孩满10周岁,还需要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有无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充分维护孩子利益,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判决。双方可以针对上述情形提出自己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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