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所谓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务,...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法院先予执行执行局的具体情况如下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关于先予执行的要件的回答为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 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